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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磁手表国家标准

防磁手表国家标准

钟表——防磁手表

1.范围

本国际标准规定了防磁手表的最低要求和试验方法。

本标准基于模拟手表偶然暴露在4800A/m的直流磁场中。

附录A涉及命名为防磁手表,且有超过4800A/m直流磁场强度附加指示的手表。

2引用标准

(略)

3术语和定义

以下的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国际标准。

3.1防磁手表

设计能经受4 800A/m直流磁场的手表。

3.2剩余效应

在本国际标准规定的试验条件下观测到的走时差之差。

4命名

命名为“防磁”的手表可作平时日常使用,手表的运行不应受到偶然暴露在4800A/m直流磁场中的影响。

5最低要求

5.1概述

命名为“防磁”或其它类似术语的手表应满足5.2和5.3中规定的要求。

5.2在磁场中运行

手表不应在6.3.2中所述的防磁试验期间停走。对于装有多个马达的石英手表,马达不应在6.3.2中所述的防磁试验期间停走。

5.3机械手表的剩余效应

5.3.1 机心的装配直径超过20mm 或装配面积超过314 mm-时,剩余效应不应超过每天30S。5.3.2 机心的装配直径不超过20 mm 或装配面积不超过314 mm:时,剩余效应不应超过每天45s.

6试验方法

6.1试验条件

6.1.1试验手表不应装表带,除非表带和手表是一体的。

6.1.2整个试验期间,环境温度应在23℃+5℃范围内,温度变化不应大于2℃。

6.2试验仪器

使用的试验仪器应能在6.3-2中规定的三个方向上产生均匀连续的磁场强度为48000心A/m(在试验期间允许土」%的偏差)的直流磁场。

6.3试验步骤

6.3.1在防磁试验前走时差的测试对机械手表而言,应在满条后一个小时进行第一次测试。按照IS0-3158在CH位置测试走时差至少1分钟,应用试验仪器对瞬时走时差进行测试。该步骤仅适用于机械手表。

6-3.:2防磁试验

6.3.2.1将手表以CH位置固定在试验仪器的表架上。

6.3.2.2开启仪器,检查磁场应达到所需的强度。观测手表运行1min,在此期间,手表应按下述规定的方向之一经受磁场作用。对于装有间隔为20s或更长时间转动一圈的马达的石英手表,在马达运转5次期间(代替1min) 观测手表运行。逐渐降低磁场强度,然后关闭仪器。

对于机械手表,该步骤是在三个分开的相位上进行的,即按下列顺序在磁场的每一个方向上。

·在平行于表盘面的轴线上,磁场方向在3h→9h;

·然后,在6h→12h的方向上;最后

·在垂直于表盘面的轴线上。

对于石英手表,该步骤是在每个磁场的方向上进行的。

注:敏感方向是在石英手表上观测到最大灵敏度的方向。装有两个戏多个马达的石英手表每个马达可能有多个敏感方向,在试验时应予以考虑。

6.3.2.3小心地从表架上取下手表。

6.3.3防磁试验后的走时差测试

在CH位置测试走时差至少1分钟,应用试验仪器对瞬时走时差进行测试。该步骤仅适用于机械手表。

6.4剩余效应

剩余效应为在6.3.1和6.3.3中规定的条件下观测到的走时差之差计算出的。

7标记(略)

附录A

(标准的附录)

有附加指示的防磁手表

A.l范围

人们已经认识到日常生活中的磁场环境会因为产生强磁场设备的增加鈉O而发生变化。然而,技术的发展已使得能承受强磁场的防磁手表成为可能。

因此,设计能承受强磁场的手表应成功地通过本附录中规定的试验,并命名为“防磁”,附加指示出它们能抵抗的磁场强度。

A.2命名

命名为“防磁”且有磁场强度附加指示的手表,为日常和专业使用。它们的运行甚至不应受到强磁场环境的干扰,诸如:非常接近产生高磁场物品的情况。

磁场强度的附加指示值可在」6000 Alm、40000 A/m 及更高值中选取。

A.3最低要求

有磁场强度附加指示的标有“防磁”或任何其它类似术语的手表,应满足本国际标准中第五章中规定的要求。

A.4试验方法

A.4.1试验条件

试验条件见6.」中的规定。

A.4.2试验仪器使用的试验仪器应能在6.3.2规定的三个方向上产生均匀连续的直流磁场。所产生的直流磁场强度应为附加指示值(见A.2),可允许的最低强度应为上述值的92%。在防磁试验期间,直流磁场强度的允许变化量应为士l%。

A.5试验步骤

试验步骤见6.3。

A.6标记(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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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0-02-12 09:55:33   |  阅读:4258 次
指针式石英手表

指针式石英手表

指针式石英手表

Analogue quartz watches

 

说明:

指针式石英手表以走时准确、使用方便的鲜明特点,已经经受了几十年历

史的验证,并得到广大消费者的认可。机械手表的历史已经有几百年之久,石英

手表是钟表计时产品的后起之秀。

在平日正常使用过程中,除了定期更换电池以外,很少出现问题。所以很少

有人关注其在技术上的细节。本节录是指针式石英手表有关技术标准的浓缩版。是与消费者关系最紧密的部分。

 

(一)指针式石英手表的技术指标:

 

 

项         目

优 等

一 等

合 格

平均瞬时日差m

±0.5

±1.0

±1.5

实走日差M (s/d)

±0.5

±1.0

±1.5

平均温度系数C (s/d .c)

±0.10

±0.12

±0.15

电压系数 (s/d .V)

±0.8

±1.5

±2.0

耐湿性能Rh (s/d)

±1.8

±1.8

±1.8

电池更换周期(年)

2

1.5

1.0

时分针协调差 (分钟)

±3

±4

±5

 

 

(二)指针式石英手表正常工作温度范围有规定吗?

国家标准规定:石英手表在-5至+50℃范围内,不应停走。

多数手表可以达到-10至+60℃,如果超出这个温度,后果很难预料。

 

(三)平均瞬时日差与平均实走日差是一回事吗?具体规定?

答:二者不是一回事,但是在石英手表的检测时可以同样对待,任用一种方法。由于石英手表走时非常准确,一般均采用瞬时日差的平均值。

指针式石英手表日差测试仪

  

左图:维兹6000型                 右图:维兹.罕第

 

发布时间:2020-02-12 09:54:55   |  阅读:3037 次
潜水手表国家标准

潜水手表国家标准

潜水手表

1适用范围

本国际标准规定了潜水手表和用于深水潜水的潜水手表(见附录A"混合气体环境下使用的潜水手表”)的要求和试验方法。

2引用标准(略)

3定义

以下定义适用于本“国际标准”。

3.1潜水手表:设计为能够潜入至少100m深的水中且可通过调整一个装置来控制时间的手表。

注1,下文中的潜水手表,简称为”手表”。

4标识

潜水深度为100m及以上,标有“潜水表”名称或其它类似术语的手表应满足第6章规定的最低要求。

5实际意义

手表在经过以下模拟条件的试验后不会受到损坏且能继续运行。

a)水深L m,每次潜水1h(△p=LI/10 bar),然后

b)水深3 m,每次潜水1h (△p=0.3 bar)。

注2:L为生产厂家保证的潜水深度。

注3:在大气压下可灵活操作辆头。

6要求

6.1时间预置装置

手表应配有时间预置装置,如旋转前圈或数字显示装置。这样的装置能防止偶然转动或误操作。若时间预置装置是旋转前圈,圈上应有60min刻度,每5min的指示标记应清晰可辨。表盘上若有标记,应与时间预置装置的标记协调一致且清晰可辨。

若时间预置装置是数字显示式:数字应清晰可见。

6.2能见度

在黑暗中25 cm 处,手表的下列各项应清晰明了:

a)时间(分针应与时针明显区分);

b)时间预置装置设定的时间;

c)手表正在运行的指示;

d)对于电池驱动的手表,电池寿命终止的指示。

6.3防磁性能

手表应按照IS0 764 的要求防磁。

6.4防震性能

手表应按照IS0 1413 的要求防震。

6.5耐盐水性能

手表应耐盐水腐蚀;即经过7.3.3所述试验后,表壳或附件不应有明显的变化,动件应能保持正常功能。

6.6水下可靠性

按7.3.4进行试验期间,需要在水中操作的机械装置,如时间预置装置和灯开关应能正常工作。按7.3.8进行试验时,表玻璃上不应出现凝雾,且机械功能不应受到损坏。

6.7抗外力性能

6.7.1附件

按7.3.1所述进行试验时,手表应无零件脱落或移位。

6.7.2柄头和其它设定

装置按7.3.6所述进行试验时,手表不应出现凝雾,且应正常运行。

6.8耐热冲击性能

手表应耐热冲击;即按7.3.5所述进行试验时,手表不应出现凝雾,且应正常运转。

6.9气压超压下的气密性(选择试验)

按7.3.2所述进行试验时,进入手表的空气流量不得超过50p9/min。

6.10水压超压下的水密性

按7.3.7所述进行试验时,手表不应出现凝雾,且试验期间和试验后应能正常运行,特别是秒针应持续正常运转。

6.11耐含有混合气体大气环境的性能

应注意在含有混合气体的大气环境中使用手表时,会导致手表运行不正常,在这种情况下,参看附录A。

7试验方法(略)

图1—附件抗外力试验示意图

7.3.3耐盐水性能

将被测手表放入18℃~25℃的30g/L的氯化钠溶液中24h。试验后应检查表壳和附件任何可能的变化。应检查动件,特别是旋转前圈是否转动正常。

7.3.4水下可靠性

将被测手表浸入30cm+2cm深的水中,在温度18℃~25℃下放置50h,所有机械装置仍应正常工作。本试验前和试验后应进行7.3.8规定的冷凝试验,以保证结果与上述试验相关。

7.3.5耐热冲击性能

将被测手表浸入30cm+2cm深的水中经受以下试验循环:

a) 浸入40℃±2℃的水中l0min;

b) 浸入5℃±2℃的水中l0min;

c)浸入40℃±2℃的水中10rnin。

从一次浸水到另一次浸水的转换时间不应超过1min.

本试验前和试验后应进行7.3.8规定的冷凝试验,以保证结果与上述试验相关。

7.3.6柄头和其它设定装置的抗外力性能

被测手表应在水中经受(L+0.25L)/10 bar 的超压试验10 min及图2所示5N的外力试验。

本试验前和试验后应进行7.3.8规定的冷凝试验,以保证结果与上述试验相关。

图2—对柄头施力试验示意图

7.3.7水超压下的水密性

将被测手表浸入装水的适当容器中,然后在1min内施加△p=(L+0.25L)/10 bar的超压并保持2h。接着在1min内将压力降至0.3bar并在此压力下保持1h,再将试件从水中拿出用布擦干。

本试验前和试验后应进行7.3.8规定的冷凝试验,以保证结果与上述试验相关。

7.3.8冷凝试验

将被测手表置于温度为40℃~45℃的加热板上,直到试件的温度与加热板相同(根据手表的类型,l0min-20min的加热时间实际上就足够了)。往表玻璃上滴18℃~25℃的水滴,约1min后用干布擦干表玻璃。

表玻璃内表面出现凝雾的任一手表应从试验中去除。

8标记

凡符合第6章要求的手表可分别用以下语种的术语标记:

—英语:divers's watch L m;

—法语:montre plonoeur Lm,或montre de plongee L m;

—俄语:ВодоненицаемъIеLm。

英文也可以使用缩写“diver's Lm”。

也可采用其他语种的等效术语。

字母L代表潜水深度,单位为米,由生产厂家保证。

作为实际使用中的注意事项,在使用说明书中应清楚地陈述以下建议:

a)不要在超压的水中操作柄头;

b)不能用于深水潜水(在混合气体环境下潜水)或超过指示深度的潜水。

注:1bar=10-Pa=105N/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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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0-02-12 09:56:05   |  阅读:3852 次
防震手表国家标准

防震手表国家标准

钟表——防震手表

1范围

本国际标准准规定了手表防震性能的最低要求及相应的试验方法。

它是用来鉴定手表产品的,而不是用于生产线上检验手表的。即使假设检验后每一块手表都符合试验的最低要求,且没有明显的损伤,也需对手表作重新调整,因为经过试验会引起手表原来日差的改变。

本标准是根据模似条件订的。它相当于手表从1m高度偶然跌落到水平硬木表面所受到的冲击。

2引用标准

IS0 3158,计时仪器——检验位置标记。

3定义

以下定义适用于本国际标准。

3.1 防震手表:符合本国际标准最低要求的手表称为防震手表。

3.2 剩余效应:在本国际标准中规定的试验条件下所观察到的走时差之差。

4 最低要求

按照第5章的规定试验时,防震手表应满足以下最低要求:

a)两次冲击后手表都不应停走;

b)石英手表剩余效应不超过每天2s(秒);所有其他类型的表,剩余效应不超过每天60s;

c)手表的试验不应发生任何影响手表性能或外观的损坏(如表针弯曲或移位、变更显示、自动装置或日历装置损伤、表玻璃破裂、表壳角弯曲、柄头弯曲或断裂、按钮损坏等等)。

5 试验方法

被测手表不应装有表带,除非表带和手表是一体的。

5.1试验温度

整个试验期间,环境温度应保持在18~25℃之间,温度变化不得超过2℃。

5.2仪器

用以产生冲击的装置是一种摆式冲击试验器(见第7章)或者是符合第6章规定性能的其他结构的仪器。

5.3试验步骤

53.1在冲击试验前测定走时差

5.3.1.1机械手表

满条60min后,在FH、6H和9H位置(见IS0 3158),用测量瞬时走时差的仪器至少对被测手表的走时差持续检查l min。

5.3.1.2石英手表

石英手表在测试前至少要运走2h;这个期间过后,用测量瞬时走时差的仪器在CH或FH位置检查走时差。

5.3.2第一次冲击

冲击力应正对着表壳侧棱,平行于手表平面的“9点”一侧。

注:同样,数字显示式手表,冲击应在相同位置。

5.3.3 第二次冲击

冲击力正对着表玻璃,垂直于手表平面。

5.3.4冲击试验后走时差的测定

5.3.4.1机械手表第二次冲击后5min,用测量瞬时走时差的仪器在FH、6H和9H各位置至少持续测定走时差lmin。

5.3.4.2石英手表

第二次冲击后5min,用测量瞬时走时差的仪器在CH或FH位置测定走时差。

5.4剩余效应

剩余效应应通过在5.3.1和5.3.4中规定的条件下在相同位置所测得的走时差的最大差值计算得出。

6各种类型的试验仪器应具有的共同特性

以下特性适用于所有类型的试验仪器。

6.1冲击锤的特性

6.1.1冲击手表的冲击锤上的部件(垫块)应用聚四氟乙烯制成的。

6.1.2垫块的尺寸如图1所示:

图1(略)

6.1.3冲击锤的总质量,包括垫块,至少应为3kg。

6.2冲击速度

冲击速度v为4.43 m/s,相当于从1m高处自由下落接触地面时的速度。

6.3冲击后手表的收捕装置

冲击后,手表沿着它的轨迹自由运行,并经使手表不再受到进一步冲击的收捕装置逐渐停下来。

7摆式冲击试验器的特性

所用摆式冲击试验器,应根据以下要求制造和使用。

7.1冲击锤的起始位置

冲击锤起始位置的角度a(见图2)用下列公式计算。

图2

这里:

Y=4.43 m/s;

T为周期,单位为S;

r为半径,单位为m。

T和r的数值由摆式冲击试验器的制造者确定。

周期T表示低振幅的一次振荡所持续的时间,单位为s(见图3)。

图3

7.2试验器正常工作状态的校对

在进行试验前应检查摆锤的正常功能。

应使用摆锤的自由振荡来进行检查。

摆式冲击试验器的制造商应说明冲击锤从起始位置A(水平)自由落下摆摆到位置B的最低高度h(见图4)。如果达不到高度h,则应检查该摆式冲击试验器。

图4

7.3手表的位置

7.3.1手表应自由地放在它的水平支承台上,以经受5.3.2和5.3.3所示的两次冲击。

7.3.2手表放在此支承台上的位置应当是使摆锤正好通过稳定平衡点的一瞬间产生冲击的地方。

7.4冲击的条件

7.4.1在冲击的一瞬间,与手表进行接触的垫块表面应当铅垂于水平面,并且平行于包含摆锤摆动轴线的铅垂面。

7.4.2冲击手表的聚四氟乙烯块应定期更换或磨平。

8标记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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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0-02-12 09:57:54   |  阅读:3476 次
防水手表国家标准

防水手表国家标准

 

钟表——防水手表

1范围

本国际标准规定了带有“防水”标记,带或不带附加超压标记手表的要求求和试验方法。它不适用于潜水表,潜水表的要求规定在1S0 6425中。

2引用标准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国际标准的条款。若引用的标准文件标有日期,则在此日期以后对此引用标准文件的增补和修订均不适用于本标准。使用本国际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若引用的文件不标日期,则本标准应采用该引用标准文件的最新版本。ISO和IEC成员保持对现行国际标准的注册员身份。

IS02859-1:1989,计数抽样检查程序——第一部分:逐批检查合格质量水平(AQL)标明的抽样方案。

3命名

命名为“防水”的手表,不论有无附加超压标记,除作为日常生活使用外,在诸如短时间游泳这样的锻炼期间也防水。防水表也可以在水压和温度变化的条件下使用。但无论有无超压标记,它们都不能用于水中潜水。

4要求

命名为“防水”的手表应满足4.1和4.3或4.2和4.3中的要求。

4.1耐气压性能

空气的漏流率不应超过50p g/min。

应按6.2.1进行试验。

4.2耐超水压性能

在6.2.3到6.2.6的试验前后都应按6.2.2的要求进行冷凝试验。冷凝试验后,表玻璃内表面不应有看得见的凝雾。

4.3耐温度和机械应力性能

在6.2.3到6.2.5的试验前后都应按6.2.2的要求进行冷凝试验。冷凝试验后,表玻璃内表面面不应有看得见的凝雾。

5抽样

本国际标准可以采用逐个检查或抽样检查。抽样检查应按lS0 2859.1 执行。

6.2.3、6.2.4和6.2.5中规定的试验必须至少在受检批中抽取一只试样。

6试验

6.1试验条件

6.1.1试验前应起动操作件并拨回到正常位置。

6.1.2整个试验期间,环境温度应在18-25℃之间。除6.2.5要求的试验外,水温应与环境温度相同。

6.2试验步骤

试验顺序可任选,但冷凝试验应在6.2.3的试验前和各项试验后进行,泠凝试验也可放在任意两个试验间进行。

6.2.1耐超气压性能

使手表承受2 bar的空气超压,并测量进入表壳的空气漏流率。

注1:类似的试验方法也是允许的,例如,使用惰性气体。

若显示的空气漏流率大于50ug/min,就不能满足4.1条的要求,不应再继续进行下面的试验。

6.2.2冷凝试验

将手表放在一块温度控制在40~45℃的加热板上,直到手表的温度与板的温度相等(根据手表的型号,通常加热时间为l0min到20min)。然后在表玻璃上滴一滴8~25℃的水。

1min后用干布擦干表玻璃。表玻璃的内表面出现凝雾的手表不符合4.2的要求。如果手表壳是在湿度饱和的大气中装配的,冷凝试验的结果可能会产生一种雾化,这种雾化并不是由于表壳缺乏防水性能而引起的。若出现这种情况,应烘干手表重新进行冷凝试验。

6.2.3浸入10crn水深中的防水性能

将手表浸入(10±2)cm深的水中并保持lh。

6.2.4操作件的防水性能试验

将手表浸入l0cm水深中,在与柄轴和按钮的轴向相垂直的方向施加5N的力,并保持5min。见图l

图1

6.2.5不同温度下的防水性能

将手表依次浸入以下10cm深的水中:

一置于40℃的水中5min;

一置于20℃的水中5min;

一置于40℃的水中5min。

每次浸水间的转换时间不应超过1min。

6.2.6耐超水压试验

将手表完全浸入一个盛满水的适当容器中。在1min内施加与指示值(见7.2)相等的超压,或在没有附加标记的情况下施加2bar的压力。持续10min,然后在1min内将超压降至环境压力。

7标记

7.1术语

(以下内容略)

除了术语“防水”以外,手表也可以标上压力单位为巴的超压试验标记(至少2巴)或者在另一种意义上用单位为米的深度来代替(至少20 m)超压值。然而这些指示值并不对应于潜水深度只是涉及到进行超水压试验的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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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0-02-12 09:57:16   |  阅读:5043 次
机械手表国家标准

机械手表国家标准

QB

机械手表

Mechanical watches

 

2004-12-14发布                                2005-06-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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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 械 手 表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机械手表(以下简称手表)的定义、产品分类、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及标志、包装、运输、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使用叉瓦式擒纵调速器的各类手表,相应的手表机心亦可参照使用。

2规范性引用文件(略)

3定义

GB/T14256中给出的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4产品分类

手表按机心装配直径分1型、Ⅱ型、Ⅲ型三类。

一I型:手表机心装配直径大于20rnm(或面积大于314平方mm):

—Ⅱ型:手表机心装配直径为16mm--20mm (或面积为201平方mrn~314平方mm);

—Ⅲ型:手表机心装配直径小于16mm(或面积小于201平方mm).

5要求

5.1使用可靠性

5.1.1手表在正常使用条件下不应停走,机心在表壳组件中应稳固,手表的零、部、组件不应自行脱落。

5.1.2手表在延续走时期间实走误差应不超过15min;在24时段内实走误差应不超过5min。

5.1.3手表时针和时符中心重合时,分针偏离“12”时符中心的角度应不大于90°。

5.1.4手表的上条机构和拨针系应工作可靠。

5.1.5带有附加日历机构手表的换历可靠性应符合A2.1的规定。

5.2走时质量

在6.1规定的环境条件下手表的走时质量应符合表1的规定。

 

表1走时质量

项          目

指       标

优等

一等

合格

面上实走日差

M(s/d)

 

-10~25

-20~50

-40~75

 

-15~40

-30~70

-45~100

 

-20~40

-30~70

-50~110

瞬时日差

m0(s/d)

检验位置

 

CH、3H、6H、9H

CH、6H、9H

 

-20~40

-30~60

-50~90

 

-25~50

-40~80

-60~125

 

-30~60

-45~90

-65~130

温度系数C

[s/(d·℃)]

 

≤1.0

≤1.2

≤1.6

 

≤1.2

≤1.6

≤2.0

 

≤1.6

≤2.0

≤2.5

延续走时/h

手上条

≥45

≥42

≥38

≥40

≥35

≥32

≥35

≥32

≥30

自动上条

≥42

≥36

≥34

≥38

≥30

≥30

≥34

≥28

≥28

综合指示N

手上条

≤10

≤13

≤17

≤16

≤19

≤24

≤19

≤23

≤28

自动上条

≤12

≤15

≤19

≤18

≤21

≤26

≤26

≤28

≤30

6H摆幅Ф24

手上条

≥180

注:手表检验位置表示方法符合GB/T 4028的规定。

5.3防震性能

有“防震”标记的手表,其防震性能应符合QB/T1898的规定。

5.4防磁性能

有“防磁“标记的手表,其防磁性能应符合QB/T1899的规定。

5.5防水及密封性能

5.5.1优等品及有“防水标记“的非优等品手表,其防水性能应符合QB/T1897的规定。

5.5.2没有防水标记的一等品手表经过6.7.2密封性能试验后,表玻璃内表面不应出现凝雾现象。

5.6时分针协调差

当时针与时符中心重合时,分针偏离“12”时符中心的角度应符合表2规定。

表2—时分针协调差        (说明是编者加的)

级别

角度/(°)

说明

优等品

-18/+18

±3(分钟)

一等品

-24/+24

±4(分钟)

合格品

-30/+30

±5(分钟)

5.7外观

5.7.1手表表盘与表玻璃间不应留有任何肉眼可见异物。表盘上各种字符和图案应准确、清晰。表盘及表针色泽应均匀,不应有泛色、污点、印迹、划痕等缺陷。

5.7.2表壳造型、型面应规则、清晰,表壳组件的外观应清洁,不应有明显缺陷及划痕。带旋转前圈的表壳,旋转前圈转动应灵活可靠。

5.7.3表带表面应平整、光滑,无扭曲,带身不应有明显的麻点、划痕。

5.8止秒功能

有止秒机构的手表,止秒时秒针应停止不动,恢复常态时应能继续运走。

5.9附件抗外力性能

经6.11附件抗外力性能试验后,手表连接部位及表带应无零件脱落及开裂现象。

5.10能量指示

有能量指示机构的手表,在正常运走的情况下,满条时能量指示应不低于满档;发条能量释放至手表停走时,能量指示应在刻度值5h以下。

6.11日历机构

有附加日历机构的手表对日历的机构的要求见A.1。

注:根据GB/T14256中规定,“日历”所包含的功能为日历、星期、月、年、月相、潮汐。

5.12镀金层

手表金合金覆盖厚度不小于3um时方可称为镀金手表,并应在合格证或使用说明上标明,也可在手表后盖注明镀金层厚度。实际厚度与标明厚度允许偏差值为镀金层厚度的-20%。(以下内容略)

6 试验方法

6.1试验条件

6.1.1环境

除有特殊要求外,试验的环境温度为18℃~25℃,在整个测试过程中温度波动不大于

2℃,相对湿度不大于70%。

6.1.2仪器设备

试验用仪器设备分辨率及最大允许误差见表3。

表3 试验仪器设备

试验仪器设备

分辨率

最大允许误差

日差测试仪

0.1s/d

±1s/d

标准时计

1S

±0.5s/d

恒温恒湿箱

l℃,相对湿度l%

±1℃,相对湿度士3%

防水试验仪

1ug/min

±5ug/min

防磁斌验仪

10A/m

±1%

摆幅仪

误差不大于指示值5%

上条机

摆动频率(18士0.5)次/min

摆动角度330°~360°

6.2预处理

如无特殊说明,手上条手表在实走前应上满发条,自动上条手表在完全放松状态下用上条机上条,其中具有双向上条机构的上条(40±1)min,具有单向上条机构的上条(80±1)min。

6.3使用可靠性

6.3.1在手表走时质量试验期间检查手表运走情况,结果应符合5.1.1的要求。

6.3.2用标准时计比对手表,在延续走时和面上实走期间检查手表运走情况,结果应符合5.1.2的要求。

6.3.3将时针分别与“3”、“6”、“9”、“12”时符中心位置重合,检查分针偏离“12”时符中心位置的角度,结果应符合5.1.3的要求。

注:可用分刻度线为参照物,无分刻度线的可借助光学测量仪器加以确定。

6.3.4对手表上条并推拉和转动柄头进行拨针,检查手表的上条机构和拨针系,结果应符合5.1.4的要求。

6.3.5附加日历机构手表的换历可靠性试验见A.3.1。

6.4走时质量

6.4.1实走日差M

将手表与标准时计进行比对后以CH位置实走,手表运走至23h~25h期间再与标准时计比对,得到实走日差,结果应符合5.2的要求。

注:无秒针手表没有该顼要求。

6.4.2瞬时日差m to

当手表运走至15min~60min期间时用日差测试仪分别测出表中各个位置的瞬时日差

m to,结果应符合5.2的要求。

6.4.3延续走时

将手表与标准时计进行比对后以CH位置实走,结果应符合5.2的要求。

6.4.4温度系数C

将手表以CH位置放置于温度为(8±1)℃的环境中保温2h,测出瞬时日差m8:然后在6.1.1规定的环境中至少放置lh,再将手表满条后以CH位置放置于(38士1)℃的环境中保温2h,测出瞬时日差m38,用式(1)计算,结果应符合5.2的要求。

C=∣m8—m38∣÷(38—8)……………………………(1)

式中:

C—温度系数,单位为秒每天摄氏度[s/(d-℃)]

m8一8℃时被测手表CH位置的瞬时日差值,单位为秒每天(s/d)

m38—38℃时被测手表CH位置的瞬时日差值,单位为秒每天(s/d)

8,8—温度,单位为摄氏度(℃)。

6.4.5综合指标N

用日差测试仪分别测出手表在CH、9H、6H、3H位置的瞬时日差m to和手表运走至23h~25h期间的瞬时日差m t24,取其相应位置m to和m t24之差的最大值为等时差I:在四个位置中的最大m to和最小m to的差值为位差P,用式(2)计算,结果应符合5.2的要求。N=0.15I+0.1P+C ……………………………(2)

式中:

N—综合指标:

I—等时差,单位为秒(s);

P—位差,单位为秒(s);

C——温度系数,单位为秒每天摄氏度[s/(d-℃)。

6.4.6 6H摆幅t24

将手上条手表在CH位置上实走23h~25h,在6H位置用摆幅仪测定手表的摆幅值,结果应符合5.2的要求。

6.5防震

有“防震”标记的手表,按QB/T1898的方法试验,结果应符合5.3的要求。

6.6防磁

有“防磁”标记的手表,按QB/T1899的方法试验,结果应符合5.4的要求。

6.7防水及密封性能

6.7.1防水

优等品及有“防水”标记的非优等品手表,按QB/T1897的方法试验,结果应符合5.5.1的要求。

6.7.2密封性能

没有“防水”标记的一等品手表,将其浸入深度为(10士2)cm水中并保持lh,结果应符合5.5.2 的要求。浸水前后手表均应进行下列冷凝试验:

将手表置于温度40℃~50℃的加热板上,直到手表温度与加热板的温度相同,加热时间随手表的类型而定,一般为10min~20min。然后用温度为18℃~25℃的水滴滴到表玻璃上,约1min后用抹布擦干表玻璃并进行观察。

注:如果手表是在湿度饱和情况下装配的,在“密封性能”试验前的冷凝试验中表玻璃可能会出现凝雾,出现这种情况,应烘干手表后再进行试验。

6.8时分针协调差

在6.3.3规定的方法对手表进行检查,结果应符合5.6的要求。

6.9外观

在8W日光灯下距离被检表面30厘米处以正常视力检查,必要时也可借助3倍放大镜,有争议时可用仪器检查,结果应符合5.7的要求。

6.10止秒功能

将具有止秒机构的手表柄头拔出,检查止秒功能,然后将柄头恢复常态,检查复位功能,结果应符合5.8的要求。

6.11附件抗外力性能

将表带系紧,根据图1所示的方法给表带施加规定的静压力,结果应符合5.9的要求。

图1附件抗外力性能试验示意图

表4表带静拉力

表带宽度/cm

静拉力/N

≥18

80

12-<18

50

<12

30

6.12能量指示

带有能量指示的手表在延续走时过程中检查其能量显示机构,结果应符合5.10的要求。

6.13日历机构

带有日历机构手表对日历机构的相关测试见A2.

6.14镀金层

手表镀金层厚度的测量按QB/T1901.2中相应试验方法进行,结构应分别符合5.13.1、5.13.2的要求。

6.15表壳体及其附件的覆盖层性能

6.15.1覆盖层耐腐腐蚀性能试验见附录B。

7检验规则

7.1抽样

为保证样本具有较好的代表性,样品抽取应该是随机的。可按照GB/T10111的规定进行。

7.2出厂检验

7.2.1连续批的出厂检验(略)

7.3型式检验(略)

7.3.3检验周期

型式检验周期一般为一年一次,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应进行型式检验。

a) 产品停产一个生产周期以上又恢复生产时:

b) 产品的设计、结构、工艺、材料有较大变动时:

c)国家质量监督机构提出进行型式检验的要求时。

8标志、包装、运输、贮存

8.1标志、标签

8.1.1表盘及后盖

表盘或后盖上应具有“商标”和“产地”的标记。

8.1.2产品合格证及使用说明

产品合格证或使用说明上应具有下列内容:

a) 产品名称、规格或型号、牌号或商标:

b)生产者名称和地址:

c) 采用标准的编号、等级:

d) 生产日期:

e) 主要性能指标:

f) 表壳体、表带及表玻璃所采用的材质:金合金覆盖层的厚度(镀金厚度≥3pm时):

g) 检验合格印章:

h) 使用保养说明:

i) 保修期限:

J) 生产者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8.2包装:

8.2.1每只手表应附有产品合格证及使用说明书,附有不可卸表带的手表应备有独立的小包装。

8.2.2包装应保证产品不相互碰撞,不摩擦损坏。包装盒应具有防震、耐振动性能,并附有商标、标识等相关内容。

8.2.3大包装箱应具有防潮、防震、耐振动性能,箱外要有“小心轻放”、“防潮”的标志。

8.3运输、贮存

8.3.1产品在运输过程中应小心轻放,不能相互挤压,避免受到冲击、强烈振动,切忌受潮,并应远离磁场。

8.3.2产品应避免与能产生腐蚀性气体的物品存放在一起。

8.3.3贮存环境应保持通风干燥,环境温度宜在5℃~35℃,相对湿度宜在70%以下。

附录A

(规范性附录)

附加日历机构

A.1范围

本附录A规定了附加日历机构的机械手表要求,试验方法和检验规则。

本附录A适用于带有附加日历机构的手表。

A.2要求

A2.1换日可靠性

自拍及指针形式的日历机构,自行换历、拨针换历或快拨换历均应可靠,换历完毕时,任一日历不应有不换、错换或显示位置及指示不正确的现象;非换历时间,日历字符及指针不应移动。

A2.2日历换日指示差

日期换历完毕时,指示时刻应在“12”时符±15内,星期换历完毕时间允许滞后5.

注:对于24刻度的手表应在“24”时符15内。

A2.3低能量换历性能(以下内容略)

附录 B

覆盖层耐磨损性能试验方法

(略)

附录 C

型式检验小样本量的抽样方案

(略)

发布时间:2020-02-12 09:53:58   |  阅读:4216 次
天文台表国际标准

天文台表国际标准

《具有摆轮游丝振荡系统的精密手表》

1 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具有摆轮游丝振荡系统的精密手表”(简称“精密手表”)的定义、分类、检验项目、测试程序和最低要求。

注:音叉手表在它的标准制定之前应按本标准进行试验。

2引用标准 IS0-3158,计时仪器——检验位置标记。

3定义

3.1所述的“精密手表”必须满足第7章中规定的最低要求。

3.2术语“精密手表”是指能调整成在不同位置和各种使用条件下都很准确的手表。符合精密手表定义的手表必须经检验手表的法定机构的认证,必要时还需对机心检验并授予证书。

4手表的分类:按手表机心装配直径或机心面积将手表分为两类。

 

种类

机心装配直径mm

机心面积-平方m㎡

1

>20

>314

2

≤20

≤314

 

5检验项目的定义

用字母Ei表示手表的走时情况,Ei的值是由手表的指示值减去标准的基准时间的指示值而得到的。时间的观察精度在土0.5s之内。

Ei值应修约到最接近的整秒。

日差Mi为当天的测试值与前24h的测试值之差,由下列公式表示。

Mi=  EI-EI-1

式中:td=l(l天)

i=l,2,…,15。

日差Mi用秒/天(s/d)表示。如果手表走时快,Mi为正值,反之则为负数。

5.1  :平均日差  为前10天所测日差的算术平均值。

 = (M1+M2+…….+M10)

5.2 :平均日变差

 为前10天在5个测试位置得到的5个日变差的绝对值的平均值。

 = (︱M2-M1︱+︱M4-M3︱+…+︱M10-M9︱)

注:日变差是在同一环境条件下两个连续的日差之间的差值.

5.3 Vmax:最大日变差

Vmax为前l0天在5个测试位置得到的5个日变差中的最大值的绝对值。.

Vmax=︱Mi+1-Mimax

此处i=l,3,5,7,9

5.4平立位差D:手表在水平位置和垂直位置的日差之差

D是在6H位置(第1天和第2天)测得的日差平均值与在CH位置(第9天和第l0天)测得的日差平均值之差。

D= (M1+M2)- (M9+M10)

5.5 P:最大日偏差

P为前10个日差中各个日差值与平均日差之差中的最大差值的绝对值。

P=︱Mi- ︱max

此处:i=l,2,……,10

5.6 温度系数C:日差变化量作温度的函数

C是温度为38℃时的日差与8℃时的日差之差除以这两个温度的差值,温度用摄氏温度来表示。

C=

5.7  R:复原差 R为测试最后1天的日差与测试前2天日差平均值之差。

R=M15-

6 测试程序

 

测试天数

测试位置

测试温度℃

Ei/s

Mi(s/d)

0

6H

23

 

E0

 

 

 

1

6H

23

 

E1

 

 

M1

2

6H

23

 

E2

 

 

M2

3

3H

23

 

E3

 

 

M3

4

3H

23

 

E4

 

 

M4

5

9H

23

 

E5

 

 

M5

6

9H

23

 

E6

 

 

M6

7

FH

23

 

E7

 

 

M7

8

FH

23

 

E8

 

 

M8

9

CH

23

 

E9

 

 

M9

10

CH

23

 

E10

 

 

M10

11

CH

8

 

E11

 

 

M11

12

CH

23

 

E12

 

 

M12

13

CH

23

 

E13

 

 

M13

14

6H

23

 

E14

 

 

M14

15

6H

23

 

E15

 

 

M15

 

1)一般情况下测试不应中断。

2)见IS03158

3)温度公差为士1℃。

4)如果手表附加机构的功能是可以中断的,则可在第10天恢复工作。

7合格的最低要求(单位:秒/天(s/d)

 

 

指标

 

单位

最低要求

1(Ø>20mm)

最低要求

2(Ø≤20mm)

 23℃平均日差

s/d

-4 ~+6

-5~ +8

 平均日变差

s/d

2

3.4

Vmax最大日变差

s/d

5

7

D平立位差

s/d

-6 ~+8

-8~ +10

P最大日偏差

s/d

10

15

C温度系数

s/(d.℃)

±0.6

±0.7

R复原差

s/d

±5

±6

 

注:最低要求为绝对界限,计算结果不必修约。

8规定

8.1每个ISO成员国可在CICC(国际精密时计检验委员会)监督下授权发布“精密时计”的称号。

8.2由CICC提出的所有重要变更应提交ISO同意,为此ISO/TC114的秘书处应和CICC之间保持紧密联系。

注:下面彩图由编者添加。

说明:第一行DAY:检验天数(0-15);

第二行POS:检验位置(依次为:6H、3H、FH、CH、6H);

第三行T℃:检验温度(依次为:23、8、23、38、23℃)

第四行M(s/d):检验记录(实走日差M1-M15)

发布时间:2020-02-12 09:56:41   |  阅读:3035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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